项目所在地: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
杨凌示范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施工需要,现对民乐路(城南路-滨河路)市政工程路基砂砾层以下1.6米范围内砂石进行回填施工,择优选定合作单位。
一、内容及数量:
1、对已回填的现状路床向下开挖约60cm,然后分层碾压至现状路床标高。
2、现状路床标高至路基砂砾层底间约1米砂石进行分层、碾压、回填。
总计约21500m3。
二、回填材料及运距:
回填材料:中粗砂,运距:约120米,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、现场回填运距自行考虑,单价一次包死。
三、采购内容:
民乐路(城南路-滨河路)市政工程路基砂砾层以下1.6米砂石回填压实的所有机械施工内容。
四、报价文件编制格式、要求
序号 |
机械 |
型号规格 |
计量单位 |
数量 |
单价 |
合计 |
备注 |
1 |
挖掘机 |
210-340 |
小时 |
1 |
|
|
|
2 |
装载机 |
50 |
小时 |
1 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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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压路机 |
22T |
㎡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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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砂石倒运、洒水机械碾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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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3 |
21500 |
|
|
运距供应商现场查看一次包死 |
1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,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主报价。
2、按含税报单价进行报价,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,单价包括人工、机械、措施费等所有费用。最终按谈判单价与供应商签订合同。
五、最高限价:15万元。
六、工期要求:
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进场开始施工之日起,10个工作日完成所有内容,达到回填压实要求。
(1)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(2)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,无不良记录,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。
(3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八、投标人报名携带资料:
(1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(2)法人授权委托书,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3)竞价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(或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竞价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)。
(4)近两年内(2019年1月1日起)在陕西省内有至少一个同类工程业绩(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8万元),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。
以上资料检查原件,未携带原件不予办理报名。
九、付款方式:
民乐路(城南路-滨河路)路基砂砾层以下1.6米砂石回填过程中,经试验检测机构逐层检测压实度合格后,回填至路基砂砾层底标高即施工完成。一次性付清全部结算费用。
十、 报名时间及地点:
时间: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5日下午17分止
地点:杨凌示范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农科大厦522室
联系人及电话:赵娜 029-87045509
时间:2020年12月18日下午18分止。
地点:杨凌示范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农科大厦522室
联系人及电话:赵娜 029-87045509
十二、为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特建立城投公司采购及招标工作投诉举报平台。邮
箱:1146857658@qq.com
联系人:徐晓娟 投诉举报电话:87038838。
杨凌示范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
2020年12月9日